遂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快实施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工作
2017年,遂宁市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50%的设计标准,市城区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达到了95%以上。
据了解,为进一步落实国家、省、市颁布的关于建筑节能的文件精神,遂宁市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遂宁市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》等文件,明确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在建筑节能实施中的相关职能职责。对此,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了可持续发展工作领导小组,一把手任组长负总责,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,其他局党委成员、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,根据各自职能各负其责,认真抓好相关工作,并将其纳入目标任务逗硬进行考核。
据介绍,下一步,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继续推进墙体材料革新,提高新型墙材的使用比例,对验收不达标的项目,坚决不予节能备案,充分发挥新型墙材对建筑节能的引导和调控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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